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涟水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网友何小姐求助:本人不慎丢失一个钱包,内有很多证件和一万多元现金,经过查阅路边监控看到是一名开电动三轮车的女子捡走,现在全网寻找相关线索。
从何小姐提供的一处小区监控可以看到,一名开电动三轮车的女子从监控视频前面路过,到前面拐角处停了下来,从路边捡起一个东西后驾车离开。
经了解,时间就是监控显示时间段,当时开电动三轮车的女子应该是从泽惠园小区南大门出来沿着河北边的路向西,在到达坦克桥北边与金城路交叉口的位置,看到地上的东西,停车捡起来继续向北了。何小姐告诉记者,钱包是自己父亲丢的,老年人一下子遇到这样的事情,十分的着急,希望这名失主看到信息能够主动把钱包还回来,一定重谢。
这一段是求助人原话:本人于(2021.1.2)今天下午在坦克桥旁泽惠园小区前丢失一个钱包,里面有各种证件和数张现金大概一万多一点,麻烦捡到的朋友联系我,真诚感谢(现小区监控已经看到是一位长头发的大姐,对面的马路监控可以看到正脸,希望知道的联系我或者直接去公安局交给警察,否则我将于星期一到派出所立案将属于犯罪)。联系方式,何小姐18036772756。
捡到东西不还犯法吗
“捡到东西不还,涉嫌侵占罪。法律依据是《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